侯自强 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宋文红 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调研员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 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协调、经济运行分析、战略规划、宏观经济研究、经济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招标投标、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和综合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国民经济综合和发展规划科、体改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市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市经济研究中心)。
石 佳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党群、党风廉政建设、产业和交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双碳双控”、价格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建科)、产业和交通发展科、环境资源保护和碳减排科、价格调控管理科。
姚 升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农村经济、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认证、工会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黄河保护和农村经济发展科、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王 文 副主任(挂职) 负责财政、金融、内外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经贸财金和信用建设科。
挂职期满后,经贸财金和信用建设科由姚升同志分管。
胡林福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区域协调发展、能源行业管理、能源产业发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民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发展、“双拥”、防灾减灾救灾、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区域协调发展科、能源管理和发展科、国民经济动员科、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张丽静 四级调研员 负责社会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就业与收入分配,服务业发展,消费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完成委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发展科、服务业发展科。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运转,实行AB岗工作制,田辉、石佳互为AB岗,姚升、王文互为AB岗,胡林福、张丽静互为A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