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监管,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 〔2025〕3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5〕436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 市场监管厅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5〕380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建立健全我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全市目录清单制度
(一)建立健全专项目录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现行有关规定,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工作。
(二)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全面细致梳理涉及本部门的涉企收费项目,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建立涵盖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要在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具体格式及填报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建立健全县级目录清单制度。各县(市)区要在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基础上,建立综合性目录清单。鼓励各县(市)区级建立一张综合性目录清单,涵盖县(市)区级所有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部收费项目,或参照自治区层面做法,分部门建立综合性目录清单。县(市)区级综合性目录清单要在2025年12月5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
二、严格落实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一)专项目录清单按规定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要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动态更新。
(二)综合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更新。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县(市)区要根据收费政策出台、清理规范等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本部门(机构)、本县(市)区综合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每年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开展一次评估论证,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目录清单。
三、工作要求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全面细致梳理涉及本部门、本辖区所有涉企收费项目,认真完善涉企收费相关目录清单,确保全覆盖、不漏项。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于2025年12月1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报送本部门目录清单建立情况小结(附门户网站公布连接)和附件1,各县(市)区将本辖区目录清单和建立情况小结报送自治区对口厅局的同时,抄报市直各对口部门。对于经梳理,附件1《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中所有项目均无的单位,也应当报送小结和附件1的零报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
市发改委 朱鸿鹏 6888320 ycsfgwjgk@163.com
市工信局张允藻 6888676 ycsgxj@163.com
市财政局 张琪媛 6888821 ycczzhk2025@126.com
市市场监管局 吕晓平 5069567 ycsjgk@126.com
附件:1.XXXXX 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2.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银川市财政局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印发 |
附件1
XXXXX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例 | XX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处理申请人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二)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三)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三)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四)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 政府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 | XX部 | XX中心 | 事业单位 | XX费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
2 |
附件2
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
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填写政府部门规范名称
2.收费单位名称:填写“本级”或下属单位名称
3.单位性质:填写“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等。
4.收费项目:填写服务项目的具体名称,如手续费、课题咨询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评估费等。
5.收费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填写收费项目对应提供的服务具体内容或涉及事项。
7.收费标准: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区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填写具体收费标准或收费标准区间、双方协商确定、参见XX 政策文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填写“政府制定”或“市场调节价”。其中,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需填写制定部门。
9.政策依据:填写收费项目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名称、文号等,包括收费项目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有)。
10.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请在备注栏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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