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民办高中学校:
为规范民办高中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可持续发展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成本监审、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及专家论证,现就我市部分民办高中学费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宁夏开元学校、宁夏岳麓高级中学、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三所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中。
学校名称 | 班额 | 收费标准(元/年·生) |
宁夏开元学校 | 45人 | 16200 |
宁夏岳麓高级中学 | 45人 | 15800 |
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 | 50人 | 16900 |
注:以上学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可上浮,各民办学校可根据办学成本、招生情况等因素适当下浮。
(一)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须在门户网站、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班额人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审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各民办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规模,按照班额人数审定具体收费标准,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审定的学费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收取的学费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三)严格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民办学校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管,重点加大对学费等收入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定期公示制度和年终财务审计制度,规范民办学校收入和补贴资金的使用。
本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2025年秋季前入学的学生按原标准执行,2025年秋季学期及以后新入学学生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各省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市政府各部门网站
其他部门网站
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