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托育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婴幼儿和托育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3]784号)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拟定了《全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就有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6日
意见反馈方式: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 邮箱:ycsfgwjgk@163.com
附件:全市公办及普惠性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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