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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三个聚焦” 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发表时间:2023-05-26   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加强教育领域项目监督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我委根据《关于开展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纪发〔2023〕7号)要求,通过“三个聚焦”,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一是聚焦自查自纠,精准发现问题。3月17日,我委就2019年至2022年我市获得中央预算内及自治区预算内资金支持的社会领域项目下发了《关于开展银川市社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自治区预算统筹投资项目自查整改工作的函》(银发改函发〔2023〕11号),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安排专人立查立改,强化资料和数据填报,加强日常谋划及管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要求涉及教育领域的7个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社会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照项目开竣工时间节点,按照所下达投资计划要求的总投资及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情况自查,安排好建设进度,及时做好资金支付、竣工验收及退库工作。

二是聚焦现场督办,及时推进建设。市发改委夯实监管职责,分别于3月15日、4月10日、5月26日联合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现场核查。聚焦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进行现场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合法建设、合规管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三是聚焦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我委要求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避免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并且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项目申报遴选要求谋划储备、报送备选项目,严格遵守中央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履行项目日常监管职责,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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