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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 印发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
发表时间:2021-01-13   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促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的工作安排,加强同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的联系,从以下几方面务实推进全市污水资源化利用

一是出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方案针对性出台我市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导思想、坚持原则、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及措施保障等,稳步按要求推进全市污水资源化利用

二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市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和生态补水;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和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工程建设。部署实施污水收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市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农业农村污水以用促治、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污水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等重点工程建设。

四是健全体制机制。从完善法规标准、构建政策体系、健全价格机制、完善财金政策、强化科技支撑等五方面健全污水资源化利用体制机制。

五是务实推进工作落实。督促有关方面严格实行市域流域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严格监督实施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要求;严格自备井管理,健全污水资源化水质全过程监测体系。

六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积极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谋划、储备、报送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为推进全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提供资金保障。

七是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强科普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水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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