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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华商圈”停车场实行计时累进收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4-27   来源:     

各有关单位、新华商圈停车场经营单位: 

  为缓解“新华商圈”交通压力,有效解决道路拥堵和停车难问题,经市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新华商圈”停车场实行计时累进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华商圈”停车场是指解放东街、南熏东街、民族南街、中山南街四至范围内的停车场。

  二、“新华商圈”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不实行计时累进收费。

  三、“新华商圈”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计时累进收费时段为早8:00至晚22:00点。

  (二)计时累进收费标准为1小时内5元/车位,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2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费),最高收费40元。

  (三)10分钟内(含10分钟)免费停放、免费计时,军警车辆免费。

  (四)晚22:00至次日早8:00点无人值守的停车场不收费,有人值守停车场按次收费,5元/辆.次。

  四、“新华商圈”实行计时累进收费的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要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保障车辆停放安全,严格执行“两证一牌”制度,收费时出据合法票据和计时凭证。

  五、“新华商圈”停车场收费前须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等手续并经验收合格具备计时累进收费条件后方可收费,自觉接受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凡未申请、未验收合格的停车场,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六、本通知自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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