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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2-05-17   来源: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使我区医护人员了解和掌握最新的诊疗技术,提高医术水平。你院根据自治区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宁继医委[2012]1号),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培训班。经研究,现就培训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培训收费按照培训项目所需课时计算,培训收费标准每课时15元,每天8课时。

  (一)心血管疾病护理学习班16课时240元。

  (二)关节的损伤与康复护理学习班16课时240元。

  (三)急救护理学习班24课时360元。

  (四)第八届全区小儿疾病诊治新进展学习班24课时360元。

  二、收费前需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临时《收费许可证》,收费收入纳入你院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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