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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物价局关于银川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农村用电客户电力设施维护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2-09-05   来源:     

银川农村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农村用电客户电力设施有偿服务的请示”收悉,为保障客户用电安全,规范用电设施维护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现就你公司开展的客户用电设施维护有偿服务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开展客户用电设施维修本着客户自愿委托原则,实行有偿服务。维护所需材料,由用户自购或经用户委托由你公司采购,按购进价据实结算。“客户用电设施维护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见附表。

  二、客户用电设施维护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收费前需到银川市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备案。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服务内容等。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三、你公司本着“客户至上,服务至上”原则,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四、灵武、永宁、贺兰农村用电客户电力设施维护服务费可参照执行。

  五、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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