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物价局关于对“新华商圈”停车场实行计时累进收费的通知(银价发[2012]22号)精神,文松等停车场计时收费的各项工作准备完毕,申请从10月1日早8时起实行计时累进收费,经我局现场验收,以下4处停车场已具备计时累进收费条件,同意从10月1日早8时起实行计时累进收费。望加强对收费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看管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或减少收费标准。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公安、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实行计收收费停车场名单:
1、 中房公司文松停车场
2、 中房物业公司富力城A、C、D停车场
3、 中山南街巧霞停车场
4、 中房物业公司鑫仁义停车场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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