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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发表时间:2009-07-20   来源:     

  为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加大城市污水治理力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按照国家有关污水处理费逐步达到保本微利水平及污水处理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的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委于6月30日召开银川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邀请相关听证代表对方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予以论证。

  本次听证会共有28名听证代表。其中消费者14名,占5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各2名,经营者、政府部门人员各4名。本次听证会,绝大多数听证代表参加人对调整银川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表示支持,但对方案中将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从0.40元/吨调整为0.80元/吨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调整幅度相比,认为涨幅过高,应该区分不同对象,拉开层次,体现出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建议将居民生活污水费调整为0.6元/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调整为1.00元/吨,工商企业调整为1.2-1.3元/吨,特种行业如洗浴、洗车等实行特殊标准。部分专家代表建议实行梯度收费,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控制污水排放。还有代表提出,污水处理公司应通过多种举措减亏增盈,涨价不是解决企业成本倒挂的唯一办法。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委将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尽快提出详细的听证报告上报市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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