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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发改委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发表时间:2018-08-28   来源:银川市发改委整改办     

根据银川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20日起,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5月18日,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银川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发改委党组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中心理论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中心组成员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在理论学习上带头研讨交流、调查研究、发表理论文章,目前已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8次。

  2.针对“谋划全局发展的视野不宽、项目编制规划的前瞻性不够、抢抓机遇发展的能力不强,班子成员对宏观经济工作关注多,对物价民生工作过问少”的问题。根据国家、自治区经济决策部署,积极谋划、主动承接,争取上级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目前全委共申报争取各类项目29个,争取资金9.04亿元;举办全市三转一高学习培训班;完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0篇。严格落实《委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委党组每季度听取物价工作汇报。

  3.针对“‘三重一大’民主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制定《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确保程序透明规范,决策科学民主。

  4.针对“落实市委政府决策部署存在不足”问题。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监管。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投资增长的意见》,以政策激励投资增长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差额清单项目推进问题清单,对问题项目实现台账销号,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5.针对“抓党建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制定《银川市发改委党建工作考核方案》、《银川市发改委党建任务督查落实表》,明确委党组、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责任,每半年对委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进行自查和考核。

  6.针对“换届选举、委员补选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履行选举程序步骤,完善换届工作台账。

  7.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对离退休老党员思想教育,要求老干部必须按月交纳党费,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及时缴纳的,主动上门收缴

  8.针对“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召开离退休干部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加强对支部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安排落实,组织支部委员慰问高龄党员,开展项目观摩等丰富多彩的支部活动。 

  9.针对“2015年党建资料不够完整”的问题。委党组、机关党委按季度、按月对党建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党员个人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组织生活会剖析材料等,并在全委进行通报。 

  10.针对“党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公示和会议记录等相关制度,将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

  11.针对“2015年、2016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修订《市发改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从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各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12.针对“党员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部分党员个人剖析材料查找的问题年年相同”的问题。由机关党委负责人约谈问题涉及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约谈问题涉及党员,并在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紧盯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纪律作风建设、价格监督检查等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委党组班子成员每季度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向委党组报告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每月至少对全委工作纪律抽查一次并通报曝光制定《银川市发改委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醒谈话制度》,加强干部谈话教育提醒。严肃处理巡察期间违规违纪干部15人,其中:问责处理2人,组织处理13人。 

  四、价格举报及执法方面

  14.针对“价格投诉较多,执法不够严格”的问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联合开展社会停车场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推行《诚信经营承诺书》制度,并在信用银川网站公示。落实价格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清退、限制其行业准入许可。向全市经营性停车场下发《银川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提醒告诫书》,宣传、提醒、告诫停车场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政策。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提高执法能力的专项整改活动,强化执法检查,目前已查处违规收费停车场21家,收缴罚款15.32万元。 

  五、项目审批管理方面

  15.针对“划转项目审批职能不彻底,违规对个别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的问题。下发通知严禁市发改委内部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向市政府报送《银川市发改委不再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请示》,提请市政府领导不再向市发改委批示有关项目审批事项。

  16.针对“项目监管服务不到位,推进缓慢”的问题。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对问题项目逐一销号办结。加强项目跟踪督办,半月督查60大庆项目,每月督查投资2000万元以上项目。建立《银川项目管理综合平台》,进行两期培训,做好项目网上跟踪和规范化服务。 

  17.针对“部分项目已立项但至今未实施”的问题。对已立项确实无法开工的项目,撤销原批复文件;对已立项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要求项目主体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加快组织实施;对已立项具备一定实施条件但有难度的项目,及时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18.针对“有的项目长期不竣工”的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于年底前办理7个项目的竣工备案手续。友爱廉租房项目完工后,督促尽快进行验收。 

  19.针对“还有的项目已竣工但长期不验收、不出具验收报告”的问题。与项目单位逐一对接,对已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明确竣工验收时间节点,推进验收;对因客观因素影响,后续仍有二期待建或暂无法进行验收的项目,尽快完善工程过程性资料,明确后续验收时间节点。

  六、落实“八项规定”和违反“四风”方面 

  20.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制定《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公出差管理办法》,严格公务差旅费审批程序,从严控制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活动,清退违规报销费用2638元。 

  21.针对“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健全完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国内、区内、市内公务接待标准,办公室每半年向委党组汇报公务接待情况,清退超标准餐费386元。 

  22.针对“会议费超标”的问题。严格执行自治区、银川市会议费支出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清退超标准会议费2482元。 

  23.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管理不严”的问题。清退违规报销小区停车费713元,2016年4月全市车改以后,再无相关费用发生。 

  七、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24.针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严格执行《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预算安排内容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25.针对“发改委内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制定《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经费管理使用规定,按照市财政关于公务卡或转账规定结算支出项目。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符合登记标准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收回违规购买的E人E本掌上电脑2台。 

  26.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办公用品采购、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制度,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八、政府采购方面

  27.针对“违规采购货物或购买服务”的问题。中止与3家工程咨询公司的委托协议,核定已产生费用,及时妥善解决。制定《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

  28.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单位的选取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中止与3家公司的委托合同,明确费用结算情况。制定《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于涉及成本监审等第三方实施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

  希望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51—6888637 

  电子邮箱:yctgfgjc@163.com 

  邮箱信箱:银川市北京中路116号行政中心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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