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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对拟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方案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6-05-04   来源:发改委     

根据自治区及银川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为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建立与学前教育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机制、运行和收费体系。银川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对公办幼儿园近三年保育教育费成本进行了监审,按照成本和资源补偿性原则,提出了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意见,并对拟调整的标准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并听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幼儿园园长、消费者的意见,经报请政府原则同意。现对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再次听取幼儿家长及关心学前教育的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拟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方案 

公办幼儿园按现有的等级标准分为自治区示范幼儿园、自治区一类、二类幼儿园: 

1、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含银川市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由26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城镇)。 

2、自治区一类幼儿园(含银川市一类幼儿园)由180元/月调整为450元/月(城镇),农村幼儿园由180元/月调整为270元/月可下浮执行。 

3、自治区二类幼儿园(含银川市一类幼儿园)由180元/月调整为450元/月(城镇),农村由140元/月调整为210元/月可下浮执行。 

二、保育教育费包括幼儿在园期间的管理费、杂费、保教费、冬季采暖期采暖费,为幼儿供应伙食的可向幼儿家长收取伙食费。除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外,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各种目的赞助费等,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名义另外收取费用。 

三、幼儿在园10天以上收取足月保育教育费,不足10日(含10日)减半收取。 

四、新标准拟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五、公示时间:2016年5月5日-5月15日。 

六、电话网址: 

银川市物价局:6888643  网址:银川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yinchuan.gov.cn/) 

银川市教育局:6888719  网址:银川市教育局(http://www.ycjyj.gov.cn/) 

银川市财政局:6888821  网址:银川市财政网(http://czj.yinchuan.gov.cn/)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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