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人
由银川市物价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拟设27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为:
1、消费者12名;2、经营者3名、利益相关方2名;3、专家2名;4、市人大、政协各1名;5、政府部门6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或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银川市三区各居委会推荐产生;专家、人大、政协、政府部门参加人由银川市物价局聘请。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采访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由银川市物价局从自愿报名者中随机抽取;设新闻媒体采访人10名,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自愿报名随机抽取。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4、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采访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办法
凡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利益相关方、旁听人员、媒体记者,可于2016年9月19日至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6:00时内报名。报名请携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报名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主楼315房间)银川市物价局价格监管处(价格管理)。
联系人:胡爱珍 朱 丹
报名电话(传真):0951—6888320
特此公告。
银川市物价局
2016年9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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