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局发现一条区政府下发文件调整集中供热收费标准的消息正在通过手机微信圈、新浪微博广泛传播,经我局核实,此消息属于谣言,请广大市民不要相信、不要传播。
具体情况如下:
一、手机微信圈、新浪微博消息称:“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3.8元调整为2.2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4月25号!
经我局请示上级主管部门,自治区政府并未发布201408223号文件调整取暖费标准,因此此消息为谣言。
二、采暖费的调整权限属于各市县人民政府,调整时必须进行成本监审,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召开供热价格听证会,才能进行调整。
三、目前,银川市采暖费不做调整。我局将密切关注煤炭价格的走势,并根据煤炭价格、水电价格、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人工工资等构成供热成本变动主要因素变化情况,对供热成本进行测算,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此消息属于谣言,请大家不要相信、不要传播。
银川市物价局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