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平价商店:
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发改价格(调控)〔2021〕2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蔬菜价格政策性保险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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