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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开元学校住宿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银发改发〔2020〕226号
发表时间:2020-09-18   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夏开元学校:

你学校《关于核定宁夏开元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宁开发〔2020〕14号)收悉。为进一步规范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47号)和《自治区物价局 教育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53号)的规定,我委在生均住宿定价成本审核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你校住宿环境、质量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参照我市同类院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现将宁夏开元学校住宿费标准(试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宁夏开元学校住宿费标准(试行)为四人间每生每学期1400元,六人间每生每学期900元,八人间每生每学期700元。

二、允许学校根据住宿成本变化和招生情况在上述住宿收费标准基础上进行下浮,幅度不限,但不得上浮。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应以减免费用或其他方式进行资助。

四、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收取的费用应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在学校门户网站或收费处醒目地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和学生家长的监督;同时,学校要严格落实财务定期公示制度和年终财务审计制度,教育部门及财政部门将定期对学校收费和收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六、本标准自2020年秋季招生起执行,试行期2年。

特此通知。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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