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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2020年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银发改发〔2020〕48号
发表时间:2020-03-13   来源:银川市发改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月3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全市上下要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切实抓好全市项目建设工作,把努力扩大精准有效投资做为核心抓手,确保以最有力的措施打赢疫情阻击战,以最大的推进力度开展项目建设,为全面实现全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奠定基础。根据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部门2020年项目谋划储备实际情况,经市政府专题会、党组会和市委专题会、常委会研究审定,现将银川市2020年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执行。

一、市本级、各县(市)区、园区第一批投资计划情况

本次下达市本级、各县(市)区、园区基本建设第一批投资计划项目共577个,总投资276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50亿元。其中:

市本级项目41个,总投资191.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9亿元

兴庆区项目76个,总投资79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8.2亿元

金凤区项目82个,总投资78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2.7亿元

西夏区项目83个,总投资9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6.1亿元

永宁县项目56个,总投资11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2亿元

贺兰县项目65个,总投资198.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6.8亿元

灵武市项目85个,总投资115.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8.3亿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39个,总投资28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6.3亿元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7个,总投资19.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5亿元

银川综合保税区项目6个,总投资0.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0.46亿元

苏银产业园项目19个,总投资32.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亿元;

银川中关村双创园项目7个,总投资4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9亿元;

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丝路经济园)项目5个,总投资67.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2亿元;

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项目6个,总投资13.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9亿元。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项目开(复)工的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预案,周密考虑外地施工队伍抵银时间、医学隔离时间、隔离期间防控措施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排查,加强外地来银施工人员登记管理、健康检查,通过健全和落实工作场所人员防护制度、分类明确工地人员返岗条件、稳妥有序优先推进当地农民工返岗复工等有效措施,保障各类开(复)工项目平稳、有序推进。

   (二)完善项目工作机制,压实推进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园区、各部门和项目责任单位要继续健全完善重点建设项目“首席服务官”和“领导包抓推进”工作机制;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法和“店小二”服务法,建立工作台账,列出进度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序时压实每一个环节责任,倒排工期,以结果为导向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各级重点建设项目于3月底前应开尽开,列入一季度开工计划的项目于3月18日全部集中开工建设。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提升工作服务效能。各县(市)区、园区、各部门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主动靠前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要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资源向重点建设项目倾斜,继续在资金保障、用地指标、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批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对涉及审批等相关前期手续要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沟通,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和审批改革工作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开通绿色通道,从速办理。同时对影响项目开工的制约问题要主动牵头协调,通过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措施加快推进。

   (四)强化项目梯次储备,确保建设批次推进。在做好第一批投资计划内建设项目推进的同时,各项目单位要紧盯国家、自治区投资政策和投资导向,围绕关键领域和“十四五”规划,强化“四争”工作,结合市情做实本辖区、本部门的项目储备,形成“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达效一批”的项目梯次储备格局,要不断加强与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的无缝对接,力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自治区项目盘子,化解本级财政压力,并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五)强化项目调度督办,形成工作最大成效。政府督查室、发改、审计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稽查,继续完善层级督查督办网络,确保每个推进环节有人盯、有人办、有考核;对项目进度实行月度通报制度,建立项目推进问题台账和销号台账,以问题化解和月度进度达效倒逼项目序时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各部门和项目单位要按要求将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于每月28日前向督查部门和发改部门报送本月项目进展信息(包括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投资量、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等)。项目责任单位要联合建设单位及时完善项目统计入库手续,按时报送项目统计入库信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确保应统尽统,真实反映全市投资情况。

   

    人: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

    联系电话:6888631   6888404

    电子邮箱:ycfgtz@126.com

    附件:银川市2020年第一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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