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银川市物价局将在全市开展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全市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工作方案》
银川市物价局
2018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开展全市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确保完成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价商发[2018]18号)精神根据要求,银川市物价局决定开展全市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此次检查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10日。检查范围为全市转供电主体(包括各地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重点检查以下几点:
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
在转供电环节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在转供电环节以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或以其他名义加收费用的行为;
转供电安装改造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其他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二、检查组织实施
本次检查由银川市物价局统一部署,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结合实际,对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开展重点检查。
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及时受理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方面的价格投诉举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限期责令整改,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转供电政策,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明确、事实清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是国务院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社会做出的重要承诺,也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切实举措。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安排,确保降价“最后一公里”落实到位。
(二)注重方式方法,提升检查效果。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数据,梳理本地反映集中的转供电环节加价问题,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以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开展检查。对投诉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对其他监管对象,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实行随机抽查监督。
对于企业举报的电网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和转供电主体违规加价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针对违反电价政策多收费、乱收费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切实减轻企业的电价负担。
按时报送检查情况总结。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检查情况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送检查总结报告、检查情况统计表及典型案例。(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邮箱:YCS12358@163.com,联系人:张革,电话:0951-6888632)。
附件:
县(市)、区电网和转供电环节电价重点检查统计表
金额单位:元
出动检查人次 |
已检查电网企业数量 |
已检查转供电主体数量 |
违规加价转供电主体数量 |
退还 |
没收 |
罚款 |
经济制裁小计 |
公告典型案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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