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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市管4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21   来源:银川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     

三区发改(物价)局、滨河新区社会事务和文化旅游局、各相关旅游景区管理单位: 

  为了加快发展我区全域旅游,推动景区及旅游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895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宁价综发〔201817)要求,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降低市管4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市管4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门票价格 

  (一)西夏陵景区(4A)门票价格由现行75/张降低为68/张。 

  (二)宁夏苏峪口国家森林公园(4A)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60/张调整为旺季60/张,淡季降低为40/张,游览车票价格由现行40/张降低为20/张。 

  (三)银川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4A)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60/张降低为50/张。 

  (四)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4A)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60/张降低为40/张。 

  (五)黄河横城旅游度假区(4A)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40/张降低为30/张。 

  (六)阅海国家湿地公园(3A)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20/张降低为10/张。 

  (七)滚钟口风景旅游区(2A)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40/张降低为35/张。 

  (八)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拜寺口双塔景区门票价格由现行20/张,调整为免票。 

  以上实行淡旺季门票的时间为:旺季从每年41日至1031日,淡季从每年111日至次年331日。 

  二、自2018928日起,以下相关旅游景区定价文件予以废止: 

  (一)《关于宁夏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观光游览车收费标准的批复》(银价发〔20175号) 

  (二)《关于调整滚钟口风景旅游区门票价格的批复》(银价发〔20095号) 

  (三)《关于调整拜寺口双塔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银价发〔201315号)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各景区要严格执行降价标准,并及时在售票窗口等显著位置公示降价后的门票价格(含优惠票价、优惠对象、优惠条件),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价格主管部门监督。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要求,在“十一”之前对辖区内景区降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降价、不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件应立即予以曝光。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18928日起执行。以往相关文件规定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此文件为准。 

    

        

    

                            银川市物价局 

                            20189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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