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和“两会”精神,狠抓项目开工建设、投产达效,确保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全市2018年基本建设项目月度台账和项目报送工作制度,实行全市项目任务清单、台账销号和督办机制。为做好项目月度台账建立和项目进度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台账建立和报送范围
纳入2018年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所有在建项目。
二、报送时间
1.首次上报时间为2月12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
2.每月正常报送时间为当月28日报送,次月5日前截止。
三、项目月度台账及填报要求
(一)本次印发的报表制式不得随意改动,首次按报表格式规范填写,以后每月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完成投资、工程进度、存在问题、统计入库等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二)报表填写要求
1.工作关键点。填写该项目推进工作中涉及到项目审批、用地、资金等情况,如办理前期手续、开工建设、解决**征地拆迁问题、争取资金等。
2.完成时限和要求(时间表、路线图)。填写该项目在关键时间节点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如3月底办理完毕前期手续,4月底开工建设,8月底主体完成,11月竣工交付使用等。
3.开工时间。填写至**月**日。
4.前期手续办理。填写该项目审批文号、时间;如可研批复文号、日期;规划选址批复文号、日期;用地批复文号、日期等。
5.1-*月完成投资(万元)。分列填写。累计完成投资填写该项目自开工之日截止当前完成投资情况;当月完成投资填写本月度完成投资情况。
6.工程形象进度。填写工程具体进展,如完成地基开挖、出正负零、二层主体完成等详细进展情况。
7.存在问题。填写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如征地拆迁、资金未拨付到位、前期手续未办理等具体问题。
8.投资入库(是/否)。填写该项目是否填报纳入市、县统计部门统计库情况。
9.项目监管责任人情况。1)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填写该项目实施的法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如市水务局。2)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填写该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3)日常监管直接责任人,填写该项目的具体分管领导或正科以上直接监管责任人。
10.未纳入全市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范围的项目,或县(市)区近期有变动的项目,请不要改变原有项目报表内容,在表格下方新增行补增填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部门、具体科室、具体经办人,将时限落实到每月、每周,确保人人有责任、周周有进展。安排专人负责,每月按时、规范、真实填报项目进展信息,确保各项内容、数据经得起检查。
(二)市发改委将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围绕项目谋划、落地、开工、推进、竣工、入库等重点环节,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抽查,强化按月调度机制,项目情况一月一梳理、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销号,并将项目推进和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联 系 人:李 颖 电话:6888631
姚 升 6888404
电子邮箱:ycfgtz@126.com
附件:2018年第一批基本建设项目月度(1- *月)推进情况统计台账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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