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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一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1-05   来源:银川市发改委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红船精神”的重要指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红船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劲动能,更加牢固地树立“四个意识”,争当学在前的“先锋”、走在前的“旗手”、干在前的“标兵”。经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开展一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为主题,重温党的历史,追溯红色记忆,感悟红船精神,接受党性教育。 

二、活动时间

1月9日,如遇特殊情况,活动时间可顺延1月12日前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各党支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弘扬“红船”精神、走在时代前列》署名文章,广泛组织开展看一次展览、听一次党课、学一次党章、观一次专题片、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红船精神”的丰富内涵,深入挖掘“红船精神”的时代价值,从中汲取信念的力量、真理的力量、奋斗的力量、奉献的力量。 

2、结合实际交流思想体会。要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领导带头、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经历、切实感受,联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工作实际,开展“如何以红船精神改进作风,推动本职工作”的讨论交流,组织党员撰写微体会、微感受,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3、立足本职争当干事先锋。要把学习弘扬践行“红船精神”贯穿于工作实践全过程、各方面,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结合起来,同“学 ”干部作风整治活动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争当干事先锋,切实把学习弘扬“红船精神”激发出的热情,投入到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中去,为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实现“两个率先”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带头参加主题党日。

2、精心组织实施。要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学习新方式、新途径和新渠道,采取分组讨论、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增强主题党日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强化宣传指导。机关党委要按照“五有两确保”的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指导、检查考核等措施,加强对主题党日开展情况的指导,学习弘扬践行“红船精神”的先进典型。各支部要总结整理经验做法,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图片资料于1月12日前报送机关党委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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