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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10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8-01-19   来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和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和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181号)的要求,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费改革,市发改委(物价局)会同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研究拟定了《关于10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119日至125日。 

  二、意见征集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对《通知》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邮件、传真反馈。 

  联系单位:银川市物价局 0951-6888643     传真:0951-6888613      电子邮箱:ycswjjsf@163.com 

             银川市卫计委 0951-6888044 

  附件:1、关于银川市101个病种实行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银川市按病种收付费101个病种收费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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