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1-10   来源:银川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财政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滨河新区经发局、财政局,银川综合保税区经贸发展招商处、财务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重点围绕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聚集区和新兴行业组织实施。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征集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发改服务业[2017]854号)转发你们,并就项目征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重点支持科技服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信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健康和养老服务、现代商贸和文化服务等8大领域。优先支持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聚焦发展短板等方面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申请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属于本次专项资金支持的领域,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的示范带动性。

  (二)申报项目的企业,为在银川市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发展前景,且企业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资金筹措能力。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征信记录。

  (三)项目总投资规模一般应不低于2000万元,企业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总投资的1/3。

  (四)申报项目的规划、土地、备案、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需完备有效,已在2017年开工建设,且在两年内可基本建成。

  (五)申报项目未获得过自治区及市、县(区)其它补助资金的支持。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按照属地原则,通过各辖区发改(经发)部门申报。各辖区发改(经发)和财政部门要按照申报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组织初步审核,重点审查项目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并于3月20日前将申请正式文件、《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备选项目汇总表》、《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位基本情况表》、《引导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发改委服务业处。

  (二)市发改委、财政局根据各县(市)区申报项目于3月20日至30日组织开展项目实地考察,最终择优确定项目上报自治区发改委。

  (三)自治区发改委将会同财政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项目初审和综合评审,择优予以支持。

  四、有关要求

  (一)各辖区要认真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发挥“6+3”主体作用,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根据2018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要求,认真梳理,广泛宣传,鼓励辖区企业积极申报,全力以赴做好争项目、争资金工作,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为完成全年GDP增长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各辖区发改(经发)、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支持领域、申报条件和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抓紧做好项目筛选、申报等相关工作,指导申报企业按照编制大纲要求,客观实际地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优先选择能够体现服务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集聚发展、改革突破的项目进行申报。凡逾期申报或申报资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

  (三)本次引导资金支持方式分直接补助和贴息补助两种形式,申报项目补助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自治区服务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支持贷款贴息项目。各部门在组织项目征集和筛选时,要指导申报企业结合项目实际,选择符合项目补助方式进行申报。

  (四)各辖区发改(经发)、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每个申报项目都要进行实地考察,认真核实,严格把关。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虚报、骗取财政专项资金。联系人: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兰文娟电话:6888652邮箱:ycfwyfzgh0@163.com联系人:市财政局企业科成才玉电话:6888819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征集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