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发改产业〔2017〕506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取缔“地条钢”工作的主责单位,需高度重视,具体围绕国家抽查的七个重点方面,主动对号入座,全面梳理取缔“地条钢”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对本地区“地条钢”企业“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取缔,确保国家在银督查期间零举报。并结合国家抽查的七个重点方面,形成取缔“地条钢”工作总结,于8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我委。其中永宁县、西夏区请将“地条钢”企业相关设施拆除情况(祥见国家抽查方案附件)一并填写报送,并提前准备取缔“地条钢”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国家督查组检查核实。
联系人及电话:李 鹏 张 龙 6888633
邮 箱:nxycfgw@163.com
附件:《自治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取缔“地条钢”专项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发改产业〔2017〕506号)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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