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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评定分离”工作规则出台
发表时间:2022-08-22   来源: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银川市发改委、住建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这是我市探索试行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举措半年后,总结试点经验,出台的符合我市实际的“评定分离”办法,此举将继续深化我市招投标制度改革,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此次出台的《工作规则》,主要从三方面对“评定分离”定标环节细化规定。一是规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的项目,原则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全部在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确因技术复杂等原因需要委派业主评委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原因,所派业主评委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评审专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定标活动。二是规范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中招标人单位内部人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一半(向上取整),招标人单位内部人员可以是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以及其他正式工作人员。三是细化定标程序。对定标成员确认、定标会议通知、定标纪律、定标资料、中标候选人考察与质询等环节进行细化规定。

《工作规则》的施行,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施工项目评标定标活动管理方面意义重大,一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评标委员会的绝对权力,增加了串通投标的难度;二是将定标权力“还给”招标人,使招标人更好使用权力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切实维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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