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性表彰的意见》,对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性表彰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为奋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加油鼓劲。
《意见》指出,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时性表彰可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也可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或市、县(区)党委政府名义开展。应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注重突出工作实绩,重点表彰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极少数表现突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的一线医务工作者。
此次表彰不属于全面总结性表彰,不提前设定具体名额。在不降低典型标准、不降低审批规格的基础上,尽量优化流程,缩短审核时间,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主要通过电话、传真、微信群等方式对接落实,全力为基层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确保让一线医务工作者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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