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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全面启动2020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
发表时间:2019-08-23   来源:银川市发改委投资科     

2020年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年,是 “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为提前谋划一批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项目,确保2020年各项重大任务早部署、早落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十三五”发展目标和市情实际,8月21日,市发改委全面启动2020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工作

编报工作严格按照7月1日正式施行的《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执行,申请纳入2020年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认真执行三个“必须”,一是必须是审批管理服务部门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已经核定投资概算的,同时与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衔接的项目;二是必须将已下达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统筹预算内投资计划和资金的项目,全部申报列入计划库予以保障;三是必须将所有审批信息、在建进度等信息录入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遵照二个优先原则,一是本级党委、政府已下达专题会议纪要或常务会议纪要,要求2019年底或2020年初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给予优先考虑;二是社会投资类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项目前期工作手续齐全,资金有保障的项目可给予优先考虑。

对在编报过程中,未经审批管理服务部门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核定投资概算的,且未与本级财政预算衔接项目,统筹考虑纳入2020年基本建设项目储备项目库管理,待审批手续办结,资金来源确实后再动态调入2020年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市发改委将对照《政府投资条例》,依法行使政府投资管理职责,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工作,严把项目计划编报审核关,确保纳入计划的项目前期手续齐全,申报程序规范,建设条件成熟,纳入合法合规,符合市情,操作性强且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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