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国家法律执行者,既是普法的重点对象,也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化全民普法工作重要部署,是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要环节,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压舱石和推进器。
按照中央、自治区、我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我委利用周末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政府法制工作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府法〔2018〕6号)和《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银发改发〔2018〕84号),表彰了我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最佳践行者——连续两年获得我市“普法先进个人”和“百名法治模范”称号的张革同志。
通过学习文件和身边的先进个人,加强了全委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普法相结合的思想意识,提高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自觉性,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我委经济发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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