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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银川市览山公园、绿博园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银价发[2018]68号
发表时间:2018-09-27   来源:银川市物价局     

银川市林业局(园林管理局)、银川市览山公园、银川绿博园: 

  根据现行停车场分类管理的要求及市委巡视意见,现将银川市览山公园、银川绿博园附属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为一般经营性社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中小型汽车:白天4小时以内(4小时)2/.次;白天4小时以上3/.次;晚上20点到次日晨85/.次;中小型汽车跨时段停放:其中夜间时段停放2小时以内(2小时)的收取3元;2小时以上按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放超12小时以上的累加两个时段收费,昼夜停放最高收费8元; 

  ()大型汽车:白天4小时以内(4小时)3/.次;白天4小时以上4/.次;晚上20点到次日晨86/.次。载重货车或加挂车看管加收50%,贵重物资双方协商。其中夜间时段停放2小时以内(2小时)的收取4元;2小时以上按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放超12小时以上的累加两个时段收费,昼夜停放最高收费10元。 

  (三)包月双方协商。 

  二、免费规定 

  (一)车辆停车时间计时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停放,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及殡仪车; 

  (三)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 

  (四)对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残疾人机动车,残疾人本人驾驶在各类非居住区内停车场停车,可享受免费停车3小时的优惠时长。 

  三、此收费为经营性收费,主要用于道路设施维护和看管人员工资补偿,请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原银价发[2012]8号、银价发[2014]69号文件中关于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内容废止 

    

  附件:银川市一般经营性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    

银川市物价局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银川市一般经营性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 

    

  一、计费标准    标价牌:蓝    计费单位:辆/   金额单位:元 

车  型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白天 

夜间 

1、执行文件:银价发[1997]85号、[201153 

2载重货车或加挂车看管加收50%,贵重物资双方协商昼夜停放最高收费10元。 

3中小型汽车跨时段停放:其中夜间时段停放2小时以内的收取3元;2小时以上按夜间时段计次收费。停放超12小时以上的累加两个时段收费,昼夜停放最高收费8元;包月双方协商 

4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4小时以内 

4小时以上 

20点到次日晨8 

大型汽车、拖拉机 

3.00 

4.00 

6.00 

中小型汽车、拖拉机 

2.00 

3.00 

5.00 

车型、类别 

白天时段08:00-20:00  夜间时段20:00-次日晨8:00 

中小型汽车 

1 

夜间时段不满2小时 

计费时长不超过12小时 

3.00 

2 

夜间时段超过2小时 

计费时长不超过12小时 

5.00 

3 

夜间时段不满2小时(白天4小时以上) 

计费时长超过12小时 

3+3=6.00 

4 

夜间时段超过2小时(白天4小时以内) 

计费时长超过12小时 

2+5=7.00 

5 

夜间时段超过2小时(白天4小时以上) 

计费时长超过12小时 

3+5=8.00 

  二、跨白天、夜间时段的收费标准 

  三、免费规定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及殡仪车; 

  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小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 

  对悬挂公安部门核发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在社会公共停车场接受充电服务期间免费停放; 

  对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的残疾人机动车,残疾人本人驾驶在各类非居住区内停车场停车,可享受免费停车3小时的优惠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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