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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的通知
银价发[2017]69号
发表时间:2017-11-30   来源:价格监管处价格收费科     

各相关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价费发〔2017181号)精神,促进医疗机构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标准制定工作 

  1、以市卫生计生委选取的我市97个病种项目和临床路径为基础,测算97个病种近三年内实际发生的平均费用数据。 

  测算工作由市物价局牵头,市卫生和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从市级医院抽调5人,组成测算小组,选取30个典型病种进行科学测算,取得平均费用数据。 

  责任部门: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前 

  2、结合自治区、其他四市按病种收付费项目,增补我市病种项目和临床路径到110种。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物价局、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前 

  3、组织专家对银川市各单病种的收费标准进行论证,确定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制定的临床路径技术规范,按现行医疗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相应费用,并结合近三年实际费用水平、其他市收费标准等因素,合理确定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三甲医院按病种收费价格水平。 

  责任部门: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25日前 

  二、积极做好按病种收费与医保按分值付费政策的衔接工作 

  1、确定我市按病种项目的疾病诊断ICD-10编码,做好按病种项目与医保项目库的对接工作。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5日前 

  2、做好按病种收费和医保按分值付费结算改革的衔接,充分发挥按病种收费医保按分值付费结算的协同作用,形成政策合力。我市按病种收费项目,以市卫生计生委确定的临床路径为基础,科学合理核定病种分值,纳入银川市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结算体系。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物价部门负责各公立医院配合 

  完成时限:2017年1225日前 

  三、工作要求 

  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是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务院2017年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问题导向,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银川市物价局  银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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