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天然气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遵循“用户自愿、公开透明、有偿服务、质价相符”的原则。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不得利用行业垄断地位,强制提供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提供服务。
二、因用户欠缴燃气费等原因,燃气企业关停、恢复燃气用户用气的,燃气企业不得另外收取开关阀、开通费等费用。
三、各燃气企业应当公示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自觉接受用户和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银川市物价局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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