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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70912095708231 发文时间 2017-09-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第5号令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第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5号

 

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行为,进一步改进优化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服务,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令 20号)予以修订,修订后名为《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29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年8月28日

 

请点击链接下载《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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