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70912095708231 | 发文时间 | 2017-09-12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2017年第5号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5号
为加强中央储备粮管理,规范中央储备粮代储行为,进一步改进优化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行政许可服务,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令 第20号)予以修订,修订后名为《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管理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29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肖捷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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