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70803100202906 | 发文时间 | 2017-08-03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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