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规政策 > 部门规章
索 引 号 20170803100202906 发文时间 2017-08-03
发布机构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44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9月17日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

2016年11月27日

 

请点击链接下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