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161102104045689 | 发文时间 | 2016-11-02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信息公布制度 |
一、银川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受理举报调查情况实行信息半月公布制度。
二、各检查小组需在每月1日、16日上午将报告期前半月内举报案件调查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经价检局局长审核后交综合组,综合组将报告期半月内咨询情况与各组检查情况一并汇总在上述日期的《物价简报》中公布并呈报发改委各位领导。
三、书面材料需详细说明各组报告期内调查案件数、调查情况、办结情况以及未办结案件理由。
四、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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